您的位置: 首页 » 法律资料网 » 法律法规 »

关于开展2005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

作者:法律资料网 时间:2024-07-08 17:11:12  浏览:8782   来源:法律资料网
下载地址: 点击此处下载

关于开展2005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安监总政法字[2005]4号

关于开展2005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宣传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广播电影电视局(厅)、总工会、团委,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国务院有关部门,各产业工会全国委员会,中央管理有关企业:


  为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及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方针政策,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国发[2004]2号,以下简称《决定》)和全国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推动安全生产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开创安全生产工作新局面,努力促进社会和谐发展,中共中央宣传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中华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决定2005年继续开展“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贯彻落实国务院《决定》和全国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为主线,全面宣传贯彻科学发展观,着眼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着眼于服务全国安全生产工作大局,进一步宣传贯彻实施《安全生产法》,宣传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宣传安全生产工作取得的重大进展和工作成效,组织开展好“全国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创新内容、创新形式、创新手段,注重实效,大力推进安全文化建设,努力提高全民安全文化素质,为促进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创建平安和谐的小康社会提供强有力的舆论、精神和文化支持。

  二、活动主题

  关注安全,平安是福。

  三、活动时间

  2005年6月。

  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为6月12日。

  四、组织机构和活动形式

  1.组织机构

  由中共中央宣传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中华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共同组成“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组织委员会(以下简称组委会)。

  组委会下设“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全国安全生产月”的相关活动,并综合指导各地区、行业、部门开展“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办公室设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宣传教育中心。

  2.活动形式

  分为全国性活动和区域(行业、部门)活动两部分。全国性活动由组委会组织;区域(行业、部门)活动包括地方、行业、企业、社区活动,由地区、各有关部门按照全国统一部署,结合自身实际,认真组织开展。组委会印发《2005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指南》,对各地区、行业(部门)、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进行综合指导和服务。

  五、活动要求

  1.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级领导和有关部门要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把开展好“安全生产月”活动摆在更重要的位置上,拿出更大精力,抓实抓紧抓好,促进形成“以人为本,关注安全”的浓厚社会氛围,为建设平安和谐的小康社会提供安全保障。

  2.创新内容、创新形式、创新手段。要在总结前三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经验基础上,把科学发展观和“安全第一”的理念贯穿始终,坚持从实际出发,采用多种方式,真正做到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使活动更好地体现时代性,富于创造性,增强针对性,注重实效性。

  3.开展好“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安全生产月期间将在湖北、湖南、广东三省开展“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所涉及省份要积极做好相关的准备工作。同时,根据实际情况,继续在一些重点地区、重点行业组织开展专题性活动。

  4.切实发挥新闻媒体作用,为营造“安全生产月”氛围提供强有力的舆论支持。各地要重视、加强安全生产新闻宣传工作,坚持团结稳定鼓劲、正面宣传为主的方针,把握正确舆论导向。报刊、广播、电视和互联网等大众传媒,可通过专栏、专题、公益广告等形式,宣传推广安全生产工作先进经验,报道安全生产工作成绩突出的典型,搞好舆论引导和监督,倡导先进,鞭策落后,强化人们的安全观念、安全意识,规范人们的安全行为。各级安全生产监管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工会和共青团组织要积极做好协调配合工作。

  5.各地区、各部门要大力弘扬中国特色的安全文化,把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作为精神文明建设的具体措施抓好,抓出实效。围绕“安全生产月”活动,广泛宣传安全常识,普及安全知识,提高全民安全意识,组织生产制作一批展示安全文化的优秀作品。各级工会、团组织要把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与“安康杯”竞赛和创建“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活动结合起来,充分发挥广大职工和青年在安全生产中的积极作用。

  6.各地区、各行业(部门)和中央企业,要及时把开展2005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安排(于4月30日前)和活动总结(于7月31日前)报送“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办公室。

  《2005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指南》另行印发。

             

二○○五年三月十四日


 
下载地址: 点击此处下载

关于盐酸克林霉素凝胶等50种药品转换为非处方药的通知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关于盐酸克林霉素凝胶等50种药品转换为非处方药的通知

国食药监安[2005]15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督管理局):

  根据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令第10号《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按照《关于开展处方药与非处方药转换评价工作的通知》(国食药监安〔2004〕101号)的要求,经我局审定,盐酸克林霉素凝胶等50种药品(其中化学药品15种,中成药35种)转换为非处方药,现将药品名单(附件1)及其说明书(附件2)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督管理局)接本通知后,尽快将有关事宜通知本辖区相关药品生产企业。

  二、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各地即可进行以上非处方药品种的审核登记。审核登记工作的有关要求,按照《关于做好2002年非处方药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国药监办〔2002〕195号)执行。


  附件:1.50种转换为非处方药药品名单
     2.50种非处方药说明书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五年四月十九日



附件1:

50种转换为非处方药药品名单

一、化学药品

序号
品名
规格(组成)
分类
备注

1
盐酸克林霉素凝胶
1%(以克林霉素计)



2
甘草锌颗粒
每包1.5克(相当于锌3.6毫克~4.35毫克,甘草酸25.2毫克)

双跨

3
酮康唑洗剂
1克:10毫克



4
米诺地尔溶液
2%



5
磷酸苯丙哌林分散片
20毫克(以苯丙哌林计)



6
西地磷酸苯丙哌林泡腾片
西地磷酸苯丙哌林26.4毫克(相当于20毫克苯丙哌林)



7
吲哚美辛巴布膏
14厘米×10厘米。每贴含膏体13克,每克膏体含吲哚美辛3.5毫克



8
对乙酰氨基酚栓
0.125克



9
氨酚麻美糖浆
每毫升含对乙酰氨基酚16毫克、盐酸伪麻黄碱1.5毫克、无水氢溴酸右美沙芬0.5毫克



10
正红花油II




11
维生素C口含片
500毫克



12
维生素C咀嚼片
100毫克



13
复方碳酸钙泡腾颗粒
(1)每袋6克,含碳酸钙1.5克(以元素钙计0.6克)、维生素D3125国际单位;

(2)每袋1.5克,含碳酸钙0.375克(以元素钙计0.15克)、维生素D331.25国际单位。



14
西吡氯铵含嗽液
0.1%



15
乳酸亚铁片
0.1克(相当于铁元素19.5毫克)





二、中成药

1
抗病毒片
素片每片重0.55克

双跨

2
抗病毒口服液
每支装10毫升(无糖型)

双跨

3
上清胶囊
每粒装0.35克



4
姜脑止痛搽剂
每瓶装50毫升



5
黄连上清胶囊
每粒装0.4克



6
蛇胆川贝含片
每片重0.6克



7
强肾片
(1)每素片重0.30克(相当于原药材1.08克)(2)薄膜衣片:重0.31克(相当于原药材1.08克)、重0.63克(相当于原药材2.16克)

双跨

8
抗感解毒口服液
每支装10毫升



9
洁尔阴洗液
(1)每袋装10毫升

(2)每瓶装350毫升、2000毫升



10
洁尔阴泡腾片
每片重0.3克



11
筋骨草胶囊
每粒装0.45克(相当于总药材3.5克)

双跨

12
枣仁安神胶囊
每粒装0.45克



13
藿香正气滴丸
每袋装2.6克



14
双虎肿痛宁喷雾剂
每瓶装 (1)60毫升 (2)80毫升

双跨

15
麝香镇痛膏




16
麝香壮骨膏




17
岭南黑鬼油
每瓶装30毫升



18
岭南正红花油
每瓶装30毫升



19
清热解毒片
每片重0.52克



20
沙苑子颗粒
每袋装10克



21
活血止痛膏
6.5厘米×5厘米



22
抗宫炎片
薄膜衣片:(1)每片含干浸膏0.375克,(2)每片重0.3克

双跨

23
巴仙苁蓉强肾胶囊
每粒装0.3克



24
朱虎化瘀酊
每瓶装50毫升



25
力补金秋胶囊
每粒装(1)0.5克(2)0.33克



26
特制狗皮膏
7厘米×10厘米



27
透骨灵橡胶膏
4厘米×6厘米



28
镇痛活络酊
每瓶装(1)25毫升(2)50毫升(3)150毫升



29
酸痛喷雾剂
 



30
壮肾丸
每瓶装25克



31
苏梅爽含片
每片重0.6克



32
舒筋健络油
每瓶装18毫升



33
消糜栓


双跨

34
祛浊降脂茶
每袋装2.5克



35
百咳静糖浆
 

双跨




关于下达教师教育管理者国家级研修项目任务的通知

教育部师范教育司


关于下达教师教育管理者国家级研修项目任务的通知

教师司[2004]30号


国家教育行政学院、有关高等学校:

  为推进教师教育改革发展,进一步提高教师教育管理者的能力和水平,适应基础教育新课程改革需要,培养高素质专业化的中小学教师,教育部决定2004年11月至12月举办教师教育管理者国家级研修班。现将研修项目任务下达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一、研修目标和内容

  1、树立现代教育理念。了解国内外教育尤其是教师教育改革发展现状及趋势,探讨教师教育发展共同规律。深化对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理解,推进教师专业化进程。

  2、提高教育管理水平。学习掌握有关政策法规和教育管理知识,提高学员的政策理论水平、教育管理能力、教育科研能力和实践创新能力。

  3、推进教师教育改革。根据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实际需要,研讨教师教育改革发展总体思路,尤其是课程体系、教学内容和人才培养模式改革。

  4、了解基础教育改革发展。掌握我国新一轮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精神,熟悉基础教育新课程标准的内容及其对教师素质提出的新要求。

  二、研修方式和要求

  1、研修要体现国家级的水平和质量,聘请国内外教育领域内高水平的行政领导、专家和有深厚学术造诣的教育管理实践者(高等学校校长、中小学校长、基础教育课程研究专家、基础教育新课程改革实验区教育局长等)作为授课教师。

  2、研修要理论联系实际,体现先进性、针对性和实效性。

  3、研修形式要灵活多样,充分调动学员参与的积极性和主动性,采取培训与研讨相结合、报告与交流相结合、教学与考察相结合。

  4、每期研修班结束后,承办单位要进行自我评价和总结,积极听取学员的意见,办班结束一周后将总结报告报送我司。

  三、研修对象

  各班研修对象分别为各省主管教师教育工作的师范(师资)处处长或副处长;高等学校负责教师教育工作的校长或副校长、教务处正副处长、教育学院(系)领导、学科(文科、理科、英语、教育技术和计算机)院系领导。

  四、研修组织与管理

  1、研修项目由教育部师范教育司负责组织领导,研修任务由国家教育行政学院、北京师范大学、首都师范大学、天津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湖南师范大学、西北师范大学9个单位分别承担,并负责各研修班的组织实施和管理工作。

  2、研修班举办时间为2004年11月至12月,培训时间每期6天(含报到1天),各研修班具体通知由承办单位下发。

  五、研修经费

  研修经费采取教育部和学员单位分担的形式。差旅费和部分住宿费回单位报销(住宿费不超过60元/人天),培训费由教育部承担。

  附件:高等学校教师教育管理者国家级研修班学员名额分配计划表(略)

教育部师范教育司
二00四年十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