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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气象及衍生灾害防御实用技术手册》的通知

作者:法律资料网 时间:2024-06-16 07:58:07  浏览:8249   来源:法律资料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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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气象及衍生灾害防御实用技术手册》的通知

科学技术部


关于印发《气象及衍生灾害防御实用技术手册》的通知


  2008年5月12日,我国四川省汶川县发生里氏8.0级强烈地震,为了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抗震救灾有关工作的指示, 科技部会同中国气象局组织专家编写了《气象及衍生灾害防御实用技术手册》,重点针对地震以后灾区可能出现的气象及其衍生灾害,提出了相应的防御措施。现印发供参考。

附件:《气象及衍生灾害防御实用技术手册》




科技部社会发展科技司 中国气象局科技发展司
二OO八年五月二十三日
气象及衍生灾害防御实用技术手册









科技部社会发展司
中国气象局科技发展司
二OO八年五月

前 言
2008年5月12日,我国四川省汶川县发生里氏8.0级强烈地震,为了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抗震救灾有关工作的指示, 科技部会同中国气象局组织专家编写了《抗震救灾减灾气象实用技术》,重点针对地震以后灾区可能出现的气象及其衍生灾害,提出了相应的防御措施。现印发供参考。
四川省的主要气象及其衍生灾害有:暴雨、高温、强对流(雷电、冰雹等)、泥石流、山体滑坡、雾、寒潮、道路结冰、雪灾等。地震后,灾区的强降水将给当地人民的生活、水库、大坝、堰塞湖、道路交通等造成一定的威胁;同时,气温的变化也会对灾区的人民的身体健康、生活等产生一定影响等。震后灾区应加强防范上述气象及其衍生灾害的发生,减少人民的伤亡和财产损失,使灾害的程度降到最低。
由于时间紧、任务急,编制过程中一些错误在所难免,欢迎各部门和地方提出宝贵意见,我们将及时补充和更新,为抗震救灾提供有效支撑。



目 录
一、地震灾区的气候概况 1
1.地理概况 1
2.气候概况 1
2.1气温 1
2.2降水量 2
2.3日照 2
2.4四川地震重灾区5-9月气候背景分析 3
二、地震灾区主要气象灾害及其防御措施 4
1、暴雨 5
1.1特点及危害 5
1.2暴雨预警信号及防御指南 5
2、高温 6
2.1特点及危害 6
2.2高温预警信号及防御指南 6
3、雷电 7
3.1雷电特点及危害 7
3.2雷电预警信号及防御指南 7
4、冰雹 8
4.1特点及危害 8
4.2冰雹预警信号及防御指南 8
5、地质灾害 9
5.1泥石流特点、危害及防御措施 9
5.2山体滑坡特点、危害及防御措施 10
6、雾 11
6.1特点及危害 11
6.2大雾预警信号及防御指南 11
7、寒潮 12
7.1特点及危害 12
7.2寒潮预警信号及防御指南 12
8、道路结冰 13
8.1特点及危害 13
8.2道路结冰预警信号及防御指南 13
9、暴雪 14
9.1特点及危害 14
9.2暴雪预警信号及防御指南 14
三、地震灾区高温天气对食品安全、饮用水安全的影响及注意事项 15
1、高温天气对食品安全的影响及注意事项 15
2、高温天气对饮用水安全的影响及注意事项 16
四、地震灾区降水对地质灾害、水库、大坝、堰塞湖、道路交通等的影响及注意事项 16
1、降水对地质灾害的影响 16
2、降水对水库、大坝的影响 17
3、降水对堰塞湖的影响 18
4、降水对道路交通的影响 18
五、天气对人的影响 19
1、夏季情感障碍症 19
2、伏天对人的影响及注意事项 19
3、防雷击 20
4、雾对人的影响及注意事项 21
5、寒冷对人的影响及注意事项 21
六、民众获取天气预报的途径 21
1、中国天气在线 22
2、问天网 23






一、地震灾区的气候概况
1.地理概况
四川省位于中国内陆西部腹地,四面环山。它分为四川盆地和川西高原两大部分。四川盆地是我国四大盆地之一,位于长江上游,海拔300—700米,四周为海拔1000—4000米的山地所环抱,西面有3000米以上的大雪山纵列,南缘为贵州高原边缘的娄山山脉,东部则为川鄂交界的巫山山脉。盆地中心低平,地貌极为完整,地势多为缓岭浅谷的山丘地貌,相对高差不大。川西高原海拔4000—4500米。全省面积48.5万平方公里,居各省区第五位;高原山地、丘陵和平原分别占全省总面积58%、37%和5%。
全省设有成都、乐山、德阳、眉山、南充、达州、雅安、绵阳、广元、遂宁、巴中、广安、资阳、内江、宜宾、泸州、自贡、攀枝花18个地级市,阿坝藏族羌族、甘孜藏族、凉山彝族3个自治州;43个市辖区,138个县(市)、其中4个自治县。
2.气候概况
四川省分属两大气候区,东部盆地属亚热带湿润气候,冬无严寒,夏无酷暑,四季分明,多云雾,少日照。
西部高原在地形作用下,以垂直气候带为主,从南部山地到北部高原,由亚热带演变到亚寒带,垂直方向上有亚热带到永冻带的各种气候类型;
川西南山地属干湿季分明的亚热带湿润季风气候;川西北属高原大陆性气候,雨旱季节明显,多日照,气温较低。
2.1气温
四川省东部盆地年平均气温14—19℃,比同纬度地区高1℃。一月平均气温3—8℃,盆周略高;四月平均气温15℃—19℃;七月平均气温25℃—29℃,是全年最热月份;十月平均气温15℃—19℃,接近该区年平均气温。四季分明:春季候温10℃—21.9℃,长约3个月;夏季候温≥22℃,长3个多月;秋季候温10℃—21.9℃,长2.5个月;冬季候温<10℃,长3.5 个月。
川西高原主体部分年平均气温<8℃;一月平均气温-5℃左右;四月平均气温5℃—10℃;七月平均气温10℃—15℃;十月平均气温5℃左右。全年无夏,冬季漫长。
川西南山地年平均气温:谷地15℃—20℃,山地5℃—15℃。一月平均气温 5℃,德昌以南谷地10℃—12℃,为全省冬季最暖地区;四月平均气温10℃—24℃;七月平均气温15℃—26℃;十月平均气温10℃—20℃。四季不分明,一般只分两季。全年日平均气温≥10℃。
各州(市)极端最高气温(Tg)、极端最低气温(Td)和日最大降水量(Rg)表
台站 成都 乐山 达州 绵阳 遂宁 内江 宜宾 泸州 马尔康 康定 西昌
Tg(℃) 35.7 36.8 41.2 37.2 39.5 40.1 39.5 40.2 34.5 29.4 36.6
Td(℃) -5.1 -2.9 -3.4 -7.3 -3.8 -2.7 -1.7 -1.6 -16.6 -14.1 -3.8
Rg(mm) 356.6 326.8 161.7 215.7 181.9 215.9 221.9 194.6 53.5 49.4 128.7

2.2降水量
四川省东部盆地大部年降水量900—1200毫米。但在地域上,盆周多于盆底,盆西缘山地是全省降雨最多之地,为1300—1800毫米;次为盆东北和东南缘山地,为1200—1400毫米;盆中丘陵区降雨最少,为800—1000毫米。在季节上,冬季(12月—2月)降水最少,占全年总雨量的3—5%,夏季(5月—10月)降水最多,占全年总雨量的80%,冬干夏雨,雨热同期。
川西高原降雨少,年降水量大部为600—700毫米,金沙江河谷<400毫米。干雨季分明,6月—9月为雨季,降雨占全年总雨量的70—90%;11月—4月为干季,各月降水量小于10毫米。
川西南山地降水地区差异大,干湿季节分明,大部地区年降水为800—1200毫米。
2.3日照
四川省东部盆地全年日照900—1600小时,是全国日照最少的地区;在地域上由西向东递增:盆西900—1200小时,盆中1200—1400小时,盆东1400 -1600小时;在时间上,春夏多于秋冬,盛夏最多。
西部高原全年日照数为2000-2500小时,地区差异不大,仅龙门山区相对少,为1600—2000小时。
西南山地全年日照时数1200—2700小时,较东部盆地多一倍。
2.4四川地震重灾区5-9月气候背景分析
四川地震重灾区(北川、茂县、汶川、绵竹、都江堰五县) 主汛期出现在6—9月,5月出现强降雨和暴雨洪涝的概率相对较低,但从6月中旬开始灾区降水量将逐旬增多,7—8月份降水达到峰值,发生暴雨洪涝的概率增加到20—35%。5月开始,地震重灾区气温呈逐步升高的趋势,30℃以上的高温日数将逐渐增多,高温、高湿天气极易导致灾区疫情的发生,同时也影响抗震救灾和灾后重建工作的顺利开展。
1.降水
四川地震重灾区(北川、茂县、汶川、绵竹、都江堰五县),5—9月各旬多年平均降水量在20—80毫米左右(图1),其中5月中旬至6月上旬各旬降水量一般不足30毫米;汶川和茂县6月中旬至9月下旬各旬降水量30—40毫米;其余各县自6月中旬开始各旬降水量逐旬增多,至7月下旬达到最多,为80毫米左右。

图1 地震重灾区5-9月各旬五县平均降水量变化

地震重灾区5—9月各旬降水天数平均为5—6天。5月各旬出现大雨以上量级降水的概率为8%—12%,发生暴雨洪涝的概率较小,为1%—2%;6月各旬出现大雨以上量级降水的概率为30%—40%,发生暴雨洪涝的概率为5%—10%;7月各旬出现大雨以上量级降水的概率为55%—65%,发生暴雨洪涝的概率为20%—30%;8月各旬出现大雨以上量级降水的概率为40%—50%,发生暴雨洪涝的概率为25%—35%;9月各旬出现大雨以上量级降水的概率为15%—25%,发生暴雨洪涝的概率为5%—10%(表1)。
表1 地震重灾区5-9月出现大雨以上降雨及暴雨洪涝的概率
大雨以上降雨概率 暴雨洪涝概率
5月 8-12% 1-2%
6月 30-40% 5-10%
7月 55-65% 20-30%
8月 40-50% 25-35%
9月 15-25% 5-10%

2.气温
四川地震重灾区从5月开始各旬平均气温呈逐渐升高的趋势,8月上旬达到最高,为24.1℃。5月各旬平均气温在20℃以下(图2),夜间最低温度平均为15℃,极端最低可达5℃以下,白天最高气温平均为31℃,极端最高可达35℃以上;6—8月各旬气温在21—24℃之间,夜间最低温度平均为20℃,极端最低可达8℃以下,白天最高气温平均为33℃,极端最高可达37℃以上;9月的各旬平均气温在20℃以下,夜间最低温度平均为15℃,极端最低可达5℃以下,白天最高气温平均为30℃,极端最高可达35℃以上。
图2 地震重灾区5-9月各旬五县平均气温变化
二、地震灾区主要气象灾害及其防御措施
各气象部门依据气象灾害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紧急程度和发展态势发布不同级别的预警信号。预警信号的级别一般划分为4级:Ⅳ级(一般)、Ⅲ级(较重)、Ⅱ级(严重)、Ⅰ级(特别严重),依次用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表示,同时以中英文标识。根据相关规定,我国各类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具体分为台风、暴雨、暴雪、寒潮、大风、沙尘暴、高温、干旱、雷电、冰雹、霜冻、大雾、霾、道路结冰等。
统计资料表明,四川省的主要气象及其衍生灾害为:暴雨、高温、强对流(雷电、冰雹等)、泥石流、山体滑坡、雾、寒潮、道路结冰、雪灾等。
1、暴雨
1.1特点及危害
暴雨是指在二十四小时内降水量超过50毫米的降水。暴雨易造成暴雨洪涝灾害。暴雨洪涝是指长时间降水过多或区域性持续的降水以及局地性短时降水引起江河洪水泛滥、冲毁堤坝、房屋、道路、桥梁、淹没农田、城镇等,引发地质灾害,造成农业或其他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的一种灾害。
暴雨的发生和大气环流的季节性变化也有密切的关系。四川省的暴雨主要出现在一年中的6—9月,主要洪涝严重的年份有1959、1961、1981、1998、2004年等。
降水等级划分规定:
名 称 24小时降水量
(单位:毫米)
暴雨 50~99.9
大暴雨 100~250
特大暴雨 大于250
1.2暴雨预警信号及防御指南
暴雨预警信号分三级,分别以黄色、橙色、红色表示。
图标 名称 标准 防御指南

暴雨黄色预警信号 6小时降雨量将达50毫米以上,或者已达50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 1、政府及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做好防暴雨工作;
2、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路况在强降雨路段采取交通管制措施,在积水路段实行交通引导;3、切断低洼地带有危险的室外电源,暂停在空旷地方的户外作业, 转移危险地带人员和危房居民到安全场所避雨;4、检查城市、农田、鱼塘排水系统, 采取必要的排涝措施。

暴雨橙色
预警信号 3小时降雨量将达50毫米以上,或者已达50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 1、政府及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做好防暴雨应急工作;2、切断有危险的室外电源, 暂停户外作业;3、处于危险地带的单位应当停课、停业, 采取专门措施保护已到校学生、幼儿和其他上班人员的安全;4、做好城市、农田的排涝, 注意防范可能引发的山洪、滑坡、泥石流等灾害。

暴雨红色
预警信号 3小时降雨量将达100毫米以上,或者已达100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 1、政府及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做好防暴雨应急抢险工作;2、停止集会、停课、停业(除特殊行业外);3、做好山洪、滑坡、泥石流等灾害的防御和抢险工作。
2、高温
2.1特点及危害
高温是指日最高气温大于或等于35℃;连续5天以上的高温过程称为持续高温或“热浪”天气。高温热浪对人们日常生活和健康影响极大,使与热有关的疾病发病率和死亡率增加;加剧土壤水分蒸发和作物蒸腾作用,加速旱情发展;导致水电需求猛增,造成能源供应紧张。
四川省地震重灾区的高温天气主要出现在每年的7—9月,8月上旬达到最高。
2.2高温预警信号及防御指南
高温警信号分三级,分别以黄色、橙色、红色表示。
图标 名称 标准 防御指南
高温黄色预警信号 连续三天日最高气温将在35℃以上。 1、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职责做好防暑降温准备工作;2、尽量避免在高温时段进行户外活动,高温条件下作业的人员应当缩短连续工作时间;
3、对老、弱、病、幼人群提供防暑降温指导,并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
4、午后尽量减少户外活动。
高温橙色预警信号 24小时内最高气温将要升至37℃以上。 1、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职责落实防暑降温保障措施;2、尽量避免在高温时段进行户外活动, 高温条件下作业的人员应当缩短连续工作时间;3、对老、弱、病、幼人群提供防暑降温指导,并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4、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注意防范用电量过高, 以及电线、变压器等电力负载过大而引发的火灾。
高温红色预警信号 24小时内最高气温将要升至40℃以上。 1、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职责采取防暑降温应急措施;2、停止户外露天作业(除特殊行业外);3、对老、弱、病、幼人群采取保护措施;4、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特别注意防火。
3、雷电
3.1雷电特点及危害
雷电是发生于大气中的一种瞬态大电流、高电压、强电磁辐射的天气现象,在局地突发性灾害事件中, 雷电是强对流性天气所造成的主要灾害之一。 雷电可使供配电系统、通信设备、计算机住处系统中断, 引起森林火灾, 击毁建筑物、火车停运,造成仓储、炼油厂、油田等燃烧甚至爆炸,危害人身安全和财产
这种天气一般在春季、夏季、秋季宜出现,多出现在午后时分,山区多于平原。四川省这种天气主要出现在4—10月份。
3.2雷电预警信号及防御指南
雷电预警信号分三级,分别以黄色、橙色、红色表示。
图标 名称 标准 防御指南
雷电黄色预警信号 6小时内可能发生雷电活动,可能会造成雷电灾害事故 1、政府及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做好防雷工作;
2、密切关注天气,尽量避免户外活动。

雷电橙色预警信号 2小时内发生雷电活动的可能性很大,或者已经受雷电活动影响,且可能持续,出现雷电灾害事故的可能性比较大。 1、政府及相关部门按照职责落实防雷应急措施;2、人员应当留在室内, 并关好门窗;3、户外人员应当躲入有防雷设施的建筑物或者汽车内;4、切断危险电源,不要在树下、电杆下、塔吊下避雨;5、在空旷场地不要打伞,不要把农具、羽毛球拍、高尔夫球杆等扛在肩上。
雷电红色预警信号
2小时内发生雷电活动的可能性非常大,或者已经有强烈的雷电活动发生, 且可能持续,出现雷电灾害事故的可能性非常大。 1、政府及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做好防雷应急抢险工作;2、人员应当心尽量躲入有防雷设施的建筑物或者汽车内,并关好门窗;3、切勿接触天线、水管、铁丝网、金属门窗、建筑物外墙, 远离电线等带电设备和其他类似金属装置;4、尽量不要使用无防雷装置或者防雷装置不完备的电视、电话等电器;5、密切注意雷电预警信息的发布。
4、冰雹
4.1特点及危害
冰雹是一种从强烈发展的积雨云中降落下来的冰块或冰疙瘩,人们通常称它为“雹子”。其下降时巨大的动量常给农作物和人身安全带来严重危害。冰雹虽然出现的范围较小,时间短,但来势猛,强度大,常伴有狂风骤雨,猛烈的冰雹会打毁庄稼,损坏房屋,人被砸伤、牲畜被打死的情况也常常发生。因此往往给局部地区的农牧业、工矿企业、电信、交通运输以及人民生命财产造成较大危害。
夏季或春夏之交最为常见 ,四川省4—10月易出现冰雹。
4.2冰雹预警信号及防御指南
冰雹预警信号分二级,分别以橙色、红色表示。
图标 名称 标准 防御指南

冰雹橙色预警信号 6小时内可能出现冰雹伴随雷电天气,并可能造成雹灾。 1、政府及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做好防冰雹的应急工作;2、户外行人立即到安全的地方暂避;3、驱赶家禽、牲畜进入有顶蓬的场所,妥善保护易受冰雹袭击的汽车等室外物品或者设备;5、注意防御冰雹天气伴随的雷电灾害。

冰雹红色预警信号 2小时内出现冰雹可能性极大,并可能造成重雹灾。 1、政府及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做好防冰雹的应急和抢险工作;
2、户外行人立即到安全的地方暂避;
3、注意防御冰雹天气伴随的雷电灾害;
4、其它同冰雹橙色预警信号。

5、地质灾害
地质灾害是气象的衍生灾害,它包括泥石流、山体滑坡等。四川省是我国地质灾害的多发区。5月12日强烈地震发生后,受其影响一些山体发生了松动,甚至移位,这使得震区的地质灾害较震前有增多的趋势。
5.1泥石流特点、危害及防御措施
一、特点
泥石流是由于长时间降水或由于短时局地强降水、冰雪融水等水源激发的含有大量泥沙石块的特殊洪流。泥石流的发生有一定的时间规律。第一:泥石流的发生具有一定的季节性,因为泥石流的爆发主要是受连续降雨、暴雨,尤其是特大暴雨集中降雨的诱发,因此,泥石流发生的时间规律是与集中降雨时间规律相一致,具有明显的季节性,一般发生在多雨的夏秋季节。第二:具有周期性,因为泥石流的发生受暴雨、洪水、地震的影响,而暴雨、洪水、地震总是周期性地出现,因此,泥石流的发生和发展也具有一定的周期性,且其活动周期与暴雨、洪水、地震的活动周期大体相一致。第三:泥石流一般发生在一次降雨的高峰期,或者是在连续降雨发生之后。
二、危害
泥石流同时具有崩塌、滑坡和洪水破坏的双重作用,其危害程度比单一的崩塌、滑坡和洪水的危害更为广泛和严重。泥石流危害之一就是对居民点的危害,它来势汹汹,冲进乡村、城镇,摧毁房屋、工厂、企事业单位及其他场所设施。淹没人畜、毁坏土地,甚至造成村毁人亡的灾难。危害之二就是对公路、铁路的危害,泥石流可直接埋没车站,铁路、公路,摧毁路基、桥涵等设施,致使交通中断,还可引起正在运行的火车、汽车颠覆,造成重大的人身伤亡事故。有时泥石流汇入河道,引起河道大幅度变迁,间接毁坏公路、铁路及其它构筑物,甚至迫使道路改线,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另外泥石流对水利、水电工程,以及矿山都具有很大的危害,主要表现在摧毁矿山及其设施,淤埋矿山坑道、伤害矿山人员、造成停工停产,甚至使矿山报废。
三、防御措施
首先判断泥石流的发生:第一: 看,指观察到河(沟)床中正常流水突然断断流或洪水突然增大,可确认河(沟)上游已形成泥石流。第二: 听,指深谷或沟内传来类似火车轰鸣声或闷雷声,哪怕极其弱也可认定泥石流正在形成。另外,沟谷深处变得昏暗并伴有轰鸣声或轻微的振动声,也说明沟谷上游已发生泥石流。
躲避泥石流的做法:在泥石流多发季节(夏季)尽量不要到泥石流多发山区旅游;野外扎营时,不要在山坡下或山谷、沟底扎营;一旦遭遇大雨、暴雨,要迅速转移到高处,不要顺沟方向往上游或下游跑,要向两边的山坡上面爬;千万不可在泥石流中横渡;已经撤出危险区的人,暴雨停止后不要急于返回沟内住地收拾物品,应等待一段时间;尽快与当地有关部门取得联系,报告方位和险情,寻求救援。
5.2山体滑坡特点、危害及防御措施
一、特点
山体滑坡是由于斜坡上的岩体由于种种原因在重力作用下沿一定的软弱面(或软弱带)整体地向下滑动的现象。滑坡也叫地滑,群众中还有“走山”、“垮山”或“山剥皮”等俗称。山体滑坡的特点是顺坡“滑动”,在重力作用下,物质由高处向低处的一种运动形式, “滑动”的速度都受地形坡度的制约,即地形坡度较缓时,滑坡的运动速度较慢;地形坡度较陡时,滑坡的运动速度较快。
二、危害
山体滑坡给道路、设施及人们的生产、生活和生命安全等均能造成较大的损失,与泥石流所造成的危害相当。
三、防御措施
山体滑坡的前兆特征主要有如下几个方面:
1.崩塌的前缘掉块、坠落,小崩小塌不断发生;
2.崩塌的脚部出现新的破裂形迹,能嗅到异常气味;
3.不时能听到岩石撕裂、摩擦、碎裂的声音;
4.出现热、氡、气、地下水质、水量等异常,以及动植物出现异常现象。
如果发现这样的征兆,居住在滑坡附近或行走在易滑坡地带的人们就要及早转移撤离。要是发现山坡前缘土体隆起,山体裂缝急剧加长加宽等异常现象,也要及早采取转移等避险措施。
6、雾
6.1特点及危害
我们通常所说的“大雾”就是气象术语中的“雾”。实际上,气象术语中并没有“大雾”,只有“雾”和“轻雾” 。雾是指贴地层空气中悬浮的大量水滴或冰晶微粒的集合体。这种集合体使水平能见距离降到1公里以下的称为“雾”;能见距离在1—10公里之间的称为“轻雾”。雾使能见度降低造成水、陆、空交通灾难,也会对输电、人们日常生活等造成影响。
四川大雾天气空间分部的特点:盆地多于高原,但在盆地内是北部多于南部,高原上是南部多于北部。
6.2大雾预警信号及防御指南
大雾预警信号分三级,分别以黄色、橙色、红色表示。
图标 名称 标准 防御指南

大雾黄色预警信号 12小时内可能出现能见度小于500米的雾,或者已经出现能见度小于500米、大于等于200米的雾且可能持续。 1、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职责做好防雾准备工作;
2、驾驶人员注意雾变化,小心驾驶;
3、机场、高速公路、轮渡码头加强交通管理,保障安全。
4、户外活动注意安全。

大雾橙色预警信号 6小时内可能出现能见度小于200米的雾,或者已经出现能见度小于200米、大于等于50米的雾并将持续。 1、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职责做好防雾工作;
2、由于能见度较低,驾驶人员应控制速度,确保安全;
3、机场、高速公路、轮渡码头加强调度指挥;
4、减少户外活动。

大雾红色预警信号
2小时内可能出现能见度小于50米的雾,或者已经出现能见度低于50米的雾并将持续。 1、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职责做好防雾应急工作;
2、受强浓雾影响地区的机场暂停飞机起降,高速公路和轮渡暂时封闭或者停航;
3、各类机动交通工具采取有效措施保障安全;
4、不要进行户外活动。

7、寒潮
7.1特点及危害
寒潮是指大规模冷空气由亚洲大陆西部或西北部侵袭中国时的强降温天气过程。在天气预报中规定,因北方冷空气入侵造成24小时内降温10℃,并且过程最低气温达5℃以下时定义为寒潮天气过程。有时北方冷空气的入侵虽达不到这个标准,但降温也很显著,则一般称为强冷空气。对人民的生活、农业生产等产生较大不利影响。
在寒潮或冷空气前锋经过的地区常不仅有强烈的降温,还时常伴有大风和降水(雨、雪)天气现象。寒潮天气一般多出现在冬季(12月—2月)。
7.2寒潮预警信号及防御指南
寒潮预警信号分四级,分别以蓝色、黄色、橙色、红色表示
图标 名称 标准 防御指南
寒潮蓝色预警信号 48小时内最低气温将要下降8℃以上,最低气温小于等于4℃,陆地平均风力可达5级以上;或已经下降8℃以上,最低气温小于等于4℃,平均风力达5级以上,并可能持续。 1、政府及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做好防寒潮准备工作;
2、人员要注意添衣保暖;
3、把门窗、围板、棚架、临时搭建物等易被大风吹动的搭建物固紧, 妥善安置易受寒潮大风影响的室外物品;
4、要留意有关媒体报道大风降温的最新信息,以便采取进一步措施;
4、做好防风准备。
寒潮黄色预警信号 24小时内最低气温将要下降10℃以上,最低气温小于等于4℃,陆地平均风力可达6级以上;或已经下降10℃以上,最低气温小于等于4℃,平均风力达6级以上,并可能持续。 1、政府及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做好防寒潮工作;
2、做好人员(尤其是老弱病人)的防寒保暖和防风工作;
3、做好牲畜、家禽等的防寒防风;

寒潮橙色预警信号 24小时内最低气温将要下降12℃以上,最低气温小于等于0℃,平均风力可达6级以上;或已经下降12℃以上,最低气温小于等于0℃,平均风力达6级以上,并可能持续。 1、政府及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做好防寒潮应急工作;
2、加强人员(尤其是老弱病人)的防寒保暖和防风工作;
3、进一步做好牲畜、家禽的防寒保暖和防风工作;
4、农业、水产业、畜牧业等要积极采取防霜冻、冰冻和大风措施,尽量减少损失;
寒潮红色预警信号 24小时内最低气温将要下降16℃以上,最低气温小于等于0℃,平均风力可达6级以上;或已经下降16℃以上,最低气温小于等于0℃,平均风力达6级以上,并可能持续。 1、政府及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做好防寒潮应急和抢险工作;
2、进一步加强人员(尤其是老弱病人)的防寒保暖和防风工作;
3、农业、水产业、畜牧业等要积极采取防霜冻、冰冻和大风措施,尽量减少损失;


8、道路结冰
8.1特点及危害
当冬季雨雪天气多时,极易造成地面积雪和道路结冰。在这样的路况下,最容易发生汽车追尾事故,对道路交通影响较大。
8.2道路结冰预警信号及防御指南
道路结冰预警信号分三级,分别以黄色、橙色、红色表示
图标 名称 标准 防御指南
道路结冰黄色预警信号 当路表温度低于0℃,出现降水,12小时内可能出现对交通有影响的道路结冰。 1、交通、公安等部门要按照职责做好道路结冰应对准备工作;
2、驾驶人员应注意路况,安全行使;
3、行人外出尽量少骑自行车,注意防滑。
道路结冰橙色预警信号 当路表温度低于0℃,出现降水,6小时内可能出现对交通有较大影响的道路结冰。 1、交通、公安等部门要按照职责做好道路结冰应急工作;
2、驾驶人员必须采取防滑措施,听从指挥,慢速行使;
3、行人出门注意防滑。
道路结冰红色预警信号
当路表温度低于0℃,出现降水,2小时内可能出现或者已经出现对交通有影响的道路结冰。 1、交通、公安等部门做好道路结冰应急和抢险工作;
2、交通、公安等部门注意指挥和疏导行驶车辆;
3、人员尽量减少外出 。
9、暴雪
9.1特点及危害
暴雪是指在短时间内产生的大量降雪,它会给交通或者农牧业带来一定的影响;倘长时间大量降雪造成大范围积雪将会形成雪灾。雪灾的主要危害有:严重影响甚至破坏交通、通讯、输电线路等生命线工程,对牧民的生命安全和生活造成威胁,引起牲畜死亡,导致畜牧业减产。雪灾主要发生在稳定积雪地区和不稳定积雪山区,偶尔出现在瞬时积雪地区。我国的雪灾可分为雪崩、风吹雪灾害和牧区雪灾三种类型。
四川省的川西高原易出现此种天气。
9.2暴雪预警信号及防御指南
暴雪预警信号分四级,分别以蓝色、黄色、橙色、红色表示。
图标 名称 标准 防御指南
暴雪蓝么预警信号 12小时内降雪量将达4毫米以上,或者已达4毫米以上且降雪持续,可能对交通或农牧业有影响。 1、政府及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做好防雪灾和防冻害的准备工作;2、交通、铁路、电力、通信等部门应当进行道路、铁路、线路巡查维护,做好道路清扫和积雪融化工作;3、行人注意防寒防滑,驾驶人员小心驾驶,车辆应当采取防滑措施;4、农牧业等要储备饲料,做好防雪灾和防冻害准备;5、加固棚架等易被雪压的临时搭建物。
暴雪黄色预警信号 12小时内降雪量将达6毫米以上, 或者已达6毫米以上且降雪持续,可能对交通或农牧业有影响。 1、政府及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做好防雪灾和防冻害措施;
2、其它同雪灾蓝色预警信号。
暴雪橙色预警信号 6小时内降雪量将达10毫米以上, 或者已达10毫米以上且降雪持续,可能或者已经对交通或农牧业有较大影响。 1、政府及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做好防雪灾和防冻害应急工作;
2、减少不必要的户外活动;
3、其它同雪灾黄色预警信号。
暴雪红色预警信号 6小时内降雪量将达15毫米以上, 或者已达15毫米以上且降雪持续,可能或者已经对交通或农牧业有较大影响。 1、政府及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做好防雪灾和防冻害应急和抢险工作;
2、必要时停课、停业(除特殊行业外)
3、必要时关闭道路交通;
4、做好对牧区的救灾救济工作;
5、其它同雪灾橙色预警信号。
三、地震灾区高温天气对食品安全、饮用水安全的影响及注意事项
1、高温天气对食品安全的影响及注意事项
温度是影响微生物存活的重要因素之一。夏季气温升高,湿度大,适合各种致病微生物繁殖,食物易腐败变质,造成人员食物中毒。夏季一直是食品卫生容易发生问题的季节,也是细菌性食物中毒事故的一个高发期。我国每年发生的细菌性食物中毒事件占食物中毒事件总数的30%~90%,中毒人数占食物中毒总人数的60%~90%。
另外,温度过高也可加速冷饮食品的变质,如:果汁长期在20℃以上的环境条件下贮存,其中的氨基酸就会被破坏而产生抑制性物质,使果汁变为褐色。冷食在温度高时可溶化,需低温冷藏。保存冷饮食品的环境如温度过大,一些固体饮料就会吸潮结块、成团或潮解,亦可使细菌生长繁殖。
注意事项:
1.将食物放入冷藏室,保持食品新鲜,使细菌不易繁殖。
2.食用前经加热彻底后再食用。
3.贮藏时做到生、熟食品分开保存。
4.吃剩的饭菜一定要及时放入冰箱冷藏。
5.对于荤菜和荤汤,食用后要加热烧开,待冷却后放入冰箱。
四川省地震灾区在6-9月份是一年内的高温高湿季节,易造成食物的变质,因此需要特别注意在此季节中的食品安全问题,谨防食物中毒的发生。
2、高温天气对饮用水安全的影响及注意事项
地震灾害后,饮用水源的水一般含有大量泥沙,极易受人畜粪便和动畜残尸等有机物污染。在高温气候条件下,可使致病微生物大量生长、繁殖,使水体腐败、浑浊。若人们饮用了上述污染的水体,将会导致多种传染病的发生与流行。
注意事项:
1.尽可能喝以下三种水:经过烧开的水、救灾指挥部发放的瓶装水或饮料、经救灾指挥部认可的贴有直饮水标识的水(净化设备现场制备或送来的桶装水)。
2.缸、桶、盆、碗等盛水器具,要经常消毒,消毒后用干净的水冲洗;洗衣服、洗澡、洗菜等洗涤用水应采用经过消毒的水、或经救灾指挥部认可的贴有饮用水标识的水。
3.不喝被污染的水,不用污染的水漱口、洗菜等。
4.劝说人们共同保护生活饮用水水源及环境,在指定地点堆放生活垃圾、倾倒生活污水、大小便。
因此,在抗震救灾期间必须首要做好饮水消毒。灾区的有关卫生防疫部门应加强饮水卫生的监督、监测,在受灾地区应有专人负责送药,随时检测水质,以确保饮水安全卫生。
四、地震灾区降水对地质灾害、水库、大坝、堰塞湖、道路交通等的影响及注意事项
1、降水对地质灾害的影响
统计资料表明:1944-2006年,四川共发生500多起地质灾害事件,其中成都、汶川、都江堰、平武、理县等地震重灾区共发生31起,其中滑坡11起,泥石流18起、崩塌2起。地震重灾区泥石流灾害占该地区地质灾害发生总数的59%。5月12日强烈地震发生后,一些受地震影响已经松动的山体就更易发生泥石流、滑坡、崩塌等次生地质灾害。
影响滑坡、泥石流的因素很多,但降水始终是最重要的触发因子,不仅是全部的泥石流,也是90%的滑坡和81%的崩塌灾害的诱发因素。长时间降雨或短时局地强降雨除能直接产生洪涝造成灾害外,还可以引发一些地质灾害。降水能造成山洪暴发、山体滑坡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的发生。
一、降水易引发山洪爆发
在山区小范围内,当出现短时间的强烈暴雨,由于山坡的汇水面积较大,进入山谷后面积迅速缩小,汇积的雨水沿山谷向下游冲去,使下游河水在短时间内上涨几米甚至十几米,这就使在河边行走的人猝不及防,被迅速上涨的洪水卷夹,造成人员伤亡,或冲走沿岸的牲畜,冲毁房屋或设施,造成财产损失。导致山洪暴发。
二、降水易引起山体滑坡
在山坡坡度较大的地方,由于前期地震使土质疏松,此后当又出现强降水时,整个土层便顺着山坡向下滑落,导致山体滑坡,造成山坡下方的村落及建筑全部被土层淹埋,人民的生命财产遭受重大损失。
三、降水易导致泥石流爆发
在山坡及谷地原有大量的松散的土石,在暴雨洪水的夹带下与洪水搅拌在一起向下游冲去,爆发泥石流灾害。这种泥石流力量巨大,可以推倒大树、房屋和其他建筑,淹没良田和村庄,所经之地除了混浊泥浆和石块外,其他荡然无存。
岷江流域处于龙门山断裂带,地质构造比较复杂,地形高差大,松散固体物质多,地震重灾区位于汶水、岷江两岸,历来是滑坡、泥石流的高发区。地震发生以后,强烈的振动荷载会导致山体愈加不稳定,诱发崩塌、滑坡等地质灾害。特别是该地区即将进入主汛期(6-9月),发生强降水的概率加大,频次加重,极易诱发大规模的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因此,在今年暴雨季节来临之前,山区或山谷地带要做好准备,尽量不要在山洪暴发的河岸边行走,更不要在滑坡和泥石流易发地区居住,以防不幸事故发生。
2、降水对水库、大坝的影响
2008年5月21日四川汶川发生8.0级地震以后,地震灾区又陆续发生了数千次的余震,这给地震灾区的水利设施造成了不同程度的破坏。在这个时期,如果出现降水,从总体上说,对地震灾区的水库、大坝等水利基础设施是不利的。
首先,水库上游及周边的降水会陆续汇集到库区,从而增大水库的蓄水量,抬升水位,这将给已经遭受地震破坏的水库大坝带来更大的压力,严重时会发生漫提甚至垮坝。另一方面,由于雨水的冲刷和侵蚀,使得一些受地震影响已经松动的山体发生泥石流、滑坡、崩塌等次生地质灾害,直接影响到灾区水库、大坝等水利基础设施的安全。
因此,我们需要密切监视雨情和水情的发展,根据天气形势的变化,合理科学地控制水库的库容量,加强预报和巡防,及时除险加固;特别是对于存在垮坝风险的水库要采取泄洪、腾空库容等措施,对于下游的人民群众,必须要及时组织转移。
3、降水对堰塞湖的影响
堰塞湖是指地震后引起的大规模山体滑坡,河水冲击泥土、山石而造成堆积、堵截河谷或河床后贮水而形成的湖泊。堰塞湖的堵塞物不是固定永远不变的,它们也会受冲刷、侵蚀、溶解、崩塌等。一旦堵塞物被破坏,湖水便漫溢而出,倾泻而下,形成洪灾,极其危险。
地震给四川地震灾区各河流上形成了多个堰塞湖。岷江两岸出现的滑坡、泥石流容易堵塞河道,形成堰塞湖。堰塞湖范围会因为下大雨而不断扩大,而一旦上游降水强度大,来水快,湖中蓄积的水压过大,堰塞湖容易出现溃决。若决堰或坍塌,洪水咆哮,席卷而出,其对所经之处的摧毁力,甚至不亚于地震本身。
震区进入主汛期(6-9月)后,发生强降水的概率加大,频次加重,极易造成堰塞湖溃决,形成大范围的洪涝灾害,对下游的成都平原及岷江流域的电站造成严重威胁,要注意做好震损水库险情排查和应急除险工作。
4、降水对道路交通的影响
地震导致四川省阿坝州汶川、理县、茂县、黑水、小金、松潘、九寨沟等县道路损毁严重,交通阻断,桥梁涵洞出现严重裂缝,重灾县道路更是遭到毁灭性破坏,严重影响了救援人员和物资的运送。这个时期出现降水,从总体上说是不利的。
首先降水将会使得路面湿滑,减小了路面摩擦系数;同时降水也会明显地降低道路的能见度,充沛的水汽甚至还会造成大雾天气,这些都给运输车辆的行驶带来安全隐患。另一方面,地震灾区海拔较高,周围有众多山体围绕,地形复杂。地震使得道路周围山体的岩层、土层结构遭到破坏,形成了许多具有隐患的滑坡体,加之余震不断,一旦出现较强的降雨,极易出现山体滑坡、塌方、泥石流的次生地质灾害,给灾区道路带来严重威胁。此外,降水也会给道路抢通施工作业带来一些不利影响。
因此,道路交通决策和管理部门需要根据最新的道路路况信息,结合天气形势的变化,合理部署、调度抗震救灾车辆;同时相关部分应组织力量对灾区的主要公路进行拉网式的安全大排查,主要排查公路、桥涵、公路附属设施、行道树等,及时发现威胁交通道路的隐患,并采取相应措施,确保公路的安全畅通。另外,驾驶员在行驶时也应保持车距、控制车速,听从指挥,在危险路段需查明情况后有序通行。
五、天气对人的影响
1、夏季情感障碍症
据统计,在如今正常的人群中,约有16%的人会在夏季莫名其妙地出现情绪和行为异常。据研究表明,人的情绪与气象条件密切相关,尤其当气温超过35℃、日照超过12小时、湿度高于80%时,气象因子对人体下丘脑的情绪调节中枢的影响就明显增强。这种夏季情感障碍的发生,除了与气象因子的变化有关外,还与人的出汗多少,以及睡眠时间和饮食不足有关。精神病学家的研究也发现,当暖流入侵时,精神病人起床徘徊、无法入睡的情况显著增加,情绪变化、躁动不安、叫骂、摔东西、自虐(含自杀)的几率也比平常高出许多。
因此,在酷暑难耐的盛夏之时,专家提醒人们调整好自己的情绪,是做好夏季养生的重要一环。
四川地震灾区的人民刚刚经受到失去亲人和家园的痛苦,心灵上受到严重的创伤。随着夏季的到来,震区的高温高湿天气将明显增多,因此,灾区人民要注意调整好自己的情绪,防范因季节的变化造成的不利影响。
2、伏天对人的影响及注意事项
进入三伏天后,气温一天比一天高,有时温度虽然不是很高,但湿度很大,人们感觉还是高温难耐。在这种天气里,由于人体出汗多,往往会导致体内电解质大量流失,造成中枢神经、心血管、胃肠道正常调节失灵,引发不良反应,有时还会出现胸闷、口干、发热等不适症状,严重的会出现中暑。
夏天出现的35℃以上的持续高温天气是心力衰竭的高危因素。1980年,热浪袭击美国堪萨斯城,因充血性心力衰竭死亡的人数较平时猛增一倍以上。
当滚滚热浪袭来时,要加强各项防暑降温工作,对容易发生心力衰竭的人予以重点防护。
措施:首先应该多注意保持自然通风,不要长时间呆在静止而封闭的汽车或房间里;要多洗澡,经常用蘸过凉水的小毛巾擦拭身体,帮助汗水离开人体。其次要补充水分,以新鲜的温开水或盐水为好。再次要休息好,减少户外活动,当必须做户外活动时,最好选择清晨及黄昏的时候,尤其是老年人和孩子要减少活动,以免再给身体增加负担,不论在户外从事什么活动,应该尽量放慢速度。
据统计,地震灾区夏季6—8月各旬气温在21—24℃之间,白天最高气温平均为33℃,极端最高可达37℃以上。成都、乐山、南充、达州、绵阳、遂宁、内江、宜宾、泸州、西昌等在历史上都出现过35℃以上的高温天气,地震灾区的绵阳、成都曾有过37.2℃和35.5℃的高温。从5月开始各旬平均气温呈逐渐升高的趋势,8月上旬达到最高。随着天气越来越热,加之四川盆地一年四季均较潮润,因此灾区人民一定要注意防范夏季高温高湿的天气影响,谨防中暑。
3、防雷击
春夏之交及初秋季节,强对流活动频繁,常常在一到两个小时内对流云发展,乌云压城、狂风四起、电闪雷鸣,随后一场瓢泼大雨从天而降。雷电天气一般来得急,人们或在野外活动者来不及躲避则遭雷击,便发生伤亡。
(1)室内预防雷击措施:①电视机的室外天线在雷雨天要与电视机脱离,与接地线连接;②雷雨天气应关好门窗,防止球形雷窜入室内造成危害;③雷暴时,尽量暂时不用电器,最好拔掉电源插头。不打电话和手机,不要靠近室内的金属设备如暖气片、自来水管、下水管; ④不要穿潮湿的衣服,不要靠近潮湿的墙壁。
(2)室外避免雷击措施:①为了防止雷击事故和跨步电压伤人,要远离建筑物的避雷针及其接地引下线;②要远离各种天线、电线杆、高塔烟囱、旗杆,如有条件应进入有宽大金属构架、有防雷设施的建筑物或金属壳的汽车和船只,帆布篷车和拖拉车、摩托车等在雷电发生时是比较危险的,应尽快离开; ③应尽量离开山丘、海滨、河边、池塘旁;应尽快离开铁丝网、金属晒衣绳、孤独的树木和没有防雷装置的孤独的建筑物等;④雷雨天气尽量不要在旷野里行走,在外时应穿塑料材质等不浸水的雨衣,不要骑在牲畜上或自行车上行走,不要用金属杆的雨伞,不要把带有金属杆的工具如铁锹、锄头扛在肩上。
人在遭受雷击前,会突然有头发竖起或皮肤颤动的感觉,这时应立即躺倒在地,或选择低洼处蹲下,双脚并拢,双臂抱膝,头部下俯,尽量缩小暴露面。
四川省雷暴天气主要出现在4—10月份,且山区多于平原。因此,地震重灾区的汶川、北川、理县等山区县(市)更需加强降雷措施,以防雷击,造成人员和财产的损失。
4、雾对人的影响及注意事项
雾悬浮于低空近地层,因而能凝聚大气环境中各种污染物质,如二氧化硫、氮氧化物、二氧化碳、粉尘、臭氧等,雾不仅影响交通,更重要的是它对人体的危害极大。雾滴中的二氧化碳对呼吸道有刺激作用,使呼吸道变窄;雾滴中的二氧化氮,可引起急性哮喘病发作;高浓度的臭氧使肺部严重受损,使心血管、呼吸系统疾病患者病情加重。长期吸入附着各种污染物的雾气,对幼儿及青少年的生长发育有一定影响。因此,在雾天应特别注意以下几点:(1)不要在雾中晨练,更不要在雾中做剧烈运动。(2)雾天能见度低,有时路面湿滑,应注意行路安全。(3)年老体弱者,心血管及呼吸道疾病患者以及幼儿应减少外出,避免发生意外或病情加重。
四川东部盆地全年日照时数比西南山地少一倍,盆地上空常会有雾出现。成都平原的人们应注意防范雾所造成的不利影响。
5、寒冷对人的影响及注意事项
在寒冷天气的刺激下,人体血压上升,高血压、动脉硬化性心脏病发病率和加重率升高。寒冷还会诱发胃溃疡、关节炎等疾病,剧烈降温往往引起感冒、哮喘、心脑血管等疾病的爆发,还会造成流感流行。长时间暴露在寒冷天气下还可能使体温降低,造成死亡。
寒冷天气会使居民和部分公共场所因取暖而造成对电力、燃气燃油的需求突然增加,低温天气亦有可能使部分地区道路凝冻、积冰,影响交通物流安全。
川西高原主体部分年平均气温<8℃;一月平均气温-5℃左右,全年无夏,冬季漫长。上述地区的人们在冬季应注意保暖,防止因寒冷所造成的损失。
六、民众获取天气预报的途径
一般情况下,民众可以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电话(12121、96121)、电子显示屏、手机短信以及官方网站等,均可在第一时间获取天气预报。
中国气象局要求各级气象部门加强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与传播设施建设,特别是关注边偏远山区、社会弱势群体,如学校、幼儿园、敬老院、农村的预警信号传播设施建设,努力使灾害性天气预警信息尽可能覆盖可能受影响的群体。同时,加强与广电、电信、城建等部门的合作,利用电视台和电台插播、手机短信、城区显著位置的电子广告牌等设施及时发布预警信号信息,保证预警信号通信传递正确、渠道畅通、播发及时。
1、中国天气在线
「中国气象局中央气象台•中国天气在线」是中央气象台1998年设计和运作的官方气象网站,使用该网站非常简单,只需在浏览器的网址内键入http://www.nmc.gov.cn/nmc 即可。

因为官方气象机构拥有严谨的气象观测网络和预报程序,所以「中国气象局中央气象台•中国天气在线」发布的天气预报极具权威和可靠性。公众可以极为方便地查寻各种灾害性天气的预报预警产品,例如热带气旋、森林火险、警报与公报等。同时,对公众关注的气象焦点问题,均在第一时间内发布于网站的天气聚集栏目中。
2、问天网
“问天网”是大陆首家多角度地、全方位地为世界华人群体提供Internet气象信息科技服务的垂直性中文网站,主打信息产品有气象预报、数值产品和有偿气象服务。“问天网”的全部气象信息由国内最权威的气象信息发布机构——中央气象台授权。为政府、机构、社会公众和商业群体提供综合公众天气预报、“CCTV天气预报”节目视频点播、个性化的天气服务、商业气象频道、生活气象频道、旅游气象频道、气象热点等栏目的综合性的、全方位的气象信息服务的数字门户。内容涵盖了公众天气服务与有偿专业服务的方方面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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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励暂行办法

湖北省人民政府


湖北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励暂行办法
湖北省人民政府


《湖北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励暂行办法》已经1999年11月5日省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发布实施。


第一条 为鼓励广大社会科学工作者积极进行社会科学研究和探索,繁荣和发展社会科学事业,更好地为我省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正式出版的社会科学专著、译著、工具书以及在报刊上发表的论文,应用性决策研究报告等方面成果的奖励活动。
第三条 湖北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是湖北省人民政府设立的省级奖。湖北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分为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三个等级,由省人民政府分别授予奖励证书和奖金。省人民政府根据需要,可设立社会科学特别奖。
第四条 省人民政府授权省社会科学联合会具体负责奖励活动的管理、组织和实施。
设立湖北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审委员会,负责评审工作。省评审委员会成员由有关领导和从事社会科学工作的专家学者组成,其中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不少于2/3。省评审委员会的办事机构设在省社会科学联合会,负责办理日常工作。
省评审委员会实行任期制,具体选任办法由省社会科学联合会确定。
建立由有关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评审工作联系会议制度。联系会议负责评审方案和评审人员资格的审查及协调处理评审过程中的重大疑难问题。
第五条 湖北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每两年评选一次。
第六条 湖北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审工作应当遵循下列原则:
(一)坚持四项基本原则;
(二)坚持高标准,宁缺勿滥原则;
(三)坚持科学、民主、客观、公正原则;
(四)坚持突出重点,兼顾各门学科原则;
(五)坚持在同等条件下,青年作者作品优先入选原则。
第七条 申报湖北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社会科学研究成果研究水平居于领先地位,对学科建设有一定的贡献,对推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有明显作用;
(二)本省境内的集体和个人的社会科学研究成果,或者为解决本省实际问题而由省外集体和个人所完成的研究成果;
(三)由出版社正式出版或在公开发行的报刊上发表或被领导机关、企业事业单位采纳;
(四)依法享有著作权;
(五)属于本届评奖年度范围。
第八条 申请人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向省评审委员会提交下列文件:
(一)湖北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表;
(二)作品原件及复印件;
(三)有关应用性决策研究报告的推荐意见书;
(四)省评审委员会要求提供的其他有关文件。
第九条 参加湖北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奖的集体和个人,分别按照下列规定申报其研究成果:
(一)在省民政部门登记的社会科学各类学会的会员向所在学会申报;
(二)市、州以下社会科学工作者向的在市、州社会科学联合会申报;
(三)本条第一项、第二项以外的申报者,直接向省评审委员会申报。
第十条 凡已在高于或相当本奖励级别的评奖中获奖的成果,不得再申报参加本评奖活动。
第十一条 湖北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的评审分初评、复评和终审。具体评审办法和标准按评审方案实施。
第十二条 评选中每道程序都应当按照差额筛选、无记名投票以得票多者获选的方式进行。终审评出的获奖成果必须获得省评审委员会成员2/3以上的选票。
第十三条 省评审委员会成员在评审本人及其近亲属的成果时,必须回避。省评审委员会成员的回避,由省评审委员会主任决定,省评审委员会主任的回避,由省社会科学联合会决定。
第十四条 申请人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取消参评资格。
(一)有抄袭剽窃行为和其他侵犯著作权益行为者;
(二)冒名、伪托申报者;
(三)提供伪造、虚假证明材料者;
(四)以不良方式影响省评审委员会成员公正评审者。
第十五条 经评选的湖北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获奖项目,在批准授奖前应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两个月内,对公布的获奖项目有异议的,向省评审委员会投诉,并由省评审委员会裁决;无异议的,即确定为授奖成果,报省人民政府批准授奖。
第十六条 湖北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获得者,其获奖结果记入人事和学术档案,作为考核、晋升、评聘专业技术职务和享受有关待遇的依据之一。
第十七条 湖北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奖励经费和评审经费,由省财政列入预算专项拨款,省社会科学联合会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第十八条 省评审委员会成员利用职务之便徇私舞弊的,由省社会科学联合会取消其评审资格,并按规定由有关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
第十九条 本办法具体应用中的问题由湖北省社会科学联合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1999年11月19日

吉林省燃气管理条例

吉林省人大常委会


吉林省燃气管理条例

(2004年1月13日吉林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通过 自2004年3月1日起施行 )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燃气管理,维护燃气供应企业和用户的合法权益,促进燃气事业发展,保障社会公共安全,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燃气的规划、建设、经营、燃气器具的安装、维修、销售和燃气的使用及安全管理。

第三条 本条例所称燃气是指供给生活、生产使用的煤气、液化石油气、天然气和新型民用燃气等用作燃烧燃料的气体。

第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燃气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应当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燃气管理工作。

第五条 发展燃气事业,应当合理利用能源、统一规划、配套建设,优先发展管道燃气。

燃气的经营和使用,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

第六条 鼓励国内外经济组织或者个人投资兴建燃气设施,经营燃气企业;鼓励推广燃气先进技术和管理方法,提高燃气生产和管理水平。


第二章 规划与建设


第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建设行政等有关部门编制本地区燃气发展规划,并纳入城市总体规划。

新建、改建、扩建燃气项目以及燃气经营网点的布局要符合燃气发展规划,并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方可实施。

第八条 城市新区开发、旧城改造、道路建设不得占用燃气发展规划预留的燃气设施建设用地。

第九条 城市新区开发、旧城改造,应当按照燃气发展规划,配套建设燃气设施。

燃气发展规划范围内有新建、扩建、改建工程的,其配套的燃气设施建设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

第十条 新建、扩建、改建燃气工程,应当符合国家和行业技术标准要求,并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

第十一条 承担燃气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安装和工程监理的单位,必须具有相应的资质条件。

第十二条 燃气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依法组织竣工验收。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使用。

建设单位应当在燃气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以及其他有关部门备案。


第三章 燃气经营


第十三条 设立燃气经营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 有符合国家标准的燃气气源;

(二) 有符合国家标准的经营燃气设备;

(三) 有与燃气经营规模相适应的资金;

(四) 有符合城市规划要求的经营场所;

(五) 有掌握相关技术的管理人员和具备专业资格的从业

人员;

(六) 有防泄漏、防火、防爆的安全管理措施和制度;

(七) 有与供气规模相适应的抢险、抢修队伍及装备;

(八) 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十四条 设立燃气经营企业,由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初审,由省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颁发《燃气企业经营许可证》。

初审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接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十五日内初审完毕;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接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批完毕。经审查不予批准的,应当书面向当事人说明理由。

燃气经营企业增设经营场所的,应当经初审部门同意。

第十五条 在城市燃气管网辐射范围内,应当利用管网燃气。不得开发建设瓶组液化石油气供气工程。

第十六条 使用管道供应燃气的经营企业在经营中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保证正常、稳定、持续供气,因维修燃气设施确需停止供气时,应当提前二十四小时公告停止供气和恢复供气的区域与时间;

(二)燃气热值、嗅味、压力等指标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

(三)按法定计量单位计量,并公开价格;

(四)制定和公示服务标准;

(五)不得拒绝向符合供气和用气条件的用户提供气源;

(六)依照有关规定对燃气设施进行安全检查,并建立健全用户档案;

(七)设置咨询、抢修、抢险公开电话,并设专人二十四小时值班。

第十七条 使用液化石油气钢瓶供应燃气的经营企业,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不得用不合格的液化石油气钢瓶充装液化石油气;

(二)不得用液化石油气槽车直接向液化石油气钢瓶充装液化石油气;

(三)不得用液化石油气钢瓶相互转充液化石油气;

(四)不得购销无出厂合格证的液化石油气;

(五)不得在公共建筑和居民住宅建筑内集中存放装有液化石油气的钢瓶;

(六)按法定计量单位计量,保证足量,并公开价格;

(七)应当抽出残液后充装液化石油气;

(八)制定和公示服务标准。

第十八条 燃气经营企业不得强令操作人员和安装维修人员违章操作。

燃气经营企业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对安全管理、技术操作和安装维修人员进行岗位培训。

第十九条 运输燃气必须使用符合国家和省规定的专用运输车辆,并按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运输服务。


第四章 燃气设施与燃气器具


第二十条 燃气经营企业应当在燃气设施安全保护范围内,设置醒目的安全警示标志。

第二十一条 禁止在燃气设施安全保护范围内,从事下列行为:

(一)修建建筑物、构筑物;

(二)堆放物料,倾倒、排放腐蚀性液体;

(三)擅自挖沟渠、挖沙取土、打桩或者顶进作业;

(四)在燃气设施上牵挂电线、绳索;

(五)擅自开启或者关闭燃气管道公共阀门;

(六)从事爆破作业;

(七)擅自移动、覆盖、涂改、拆除或者损坏燃气设施的安全警示标志;

(八)其他危及燃气设施安全的行为。

第二十二条 建设工程施工影响燃气设施安全运行的,建设单位或者施工单位须经燃气经营企业同意,并采取可靠的安全保护措施。

由于施工不当造成燃气设施损坏的,建设单位或者施工单位应当协助燃气经营企业进行抢修,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依法赔偿。

第二十三条 燃气经营企业对燃气设施进行抢修时,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配合,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扰抢修工作。

第二十四条 设计、安装用户室内燃气设施,应当保证安全使用与方便维修,并兼顾用户房屋的使用功能和美观要求。

用户室内装饰、装修不得覆盖燃气设施;凡覆盖燃气设施的,抢修时应当无条件拆除。

第二十五条 燃气经营企业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对燃气设施(含用户室内燃气管道、阀门以及计量器具)进行维修,对达到使用年限的燃气设施进行更换,维修、更换的费用由燃气经营企业承担。

第二十六条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都有保护燃气安全设施的义务。如发现燃气泄漏或者由于燃气引起的中毒、火灾、爆炸、环境污染等事故,应当立即告知燃气经营企业或者政府有关部门。燃气经营企业接到告知后应当立即采取措施进行抢修。政府有关部门接到告知后应当立即赶到现场,组织抢修,调查事故。造成损失的,燃气经营企业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七条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定期向社会公布符合国家标准,适合当地气源的燃气器具产品目录。用户可选用目录中的产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涉。

第二十八条 非燃气经营企业,不得销售充有燃气的燃气钢瓶。

任何企业和个人不得销售专门加热燃气钢瓶的装置。


第五章 燃气使用


第二十九条 使用管道燃气的用户应当到燃气经营企业办理用气手续,燃气经营企业应当在规定的时限内办结,不得借故拖延、拒绝。

第三十条 用户对管道燃气计量装置准确度有异议的,可以申请燃气经营企业委托法定计量检测机构检定,也可以直接委托法定计量检测机构检定。经检定,燃气计量装置符合标准的,检定费用由申请人承担;不符合标准的,检定费用由燃气经营企业承担,并退还或补交燃气费用。

第三十一条 燃气用户不得实施下列行为:

(一)损坏公用燃气设施的;

(二)在不具备安全用气条件的公共场所使用燃气;

(三)自行拆卸、安装、改装燃气设施;

(四)将燃气设施作为负重支架或电器设施的接地导体;

(五)自行倾倒液化石油气钢瓶残液或者自行倒换液化石油气钢瓶之间的燃气;

(六)自行改换液化石油气钢瓶检验标志;

(七)盗用、转供燃气;

(八)其他影响燃气使用安全的行为。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二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拒不改正的,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的罚款:

(一)在燃气设施上牵挂电线、绳索的;

(二)擅自开启或者关闭燃气管道公共阀门的;

(三)移动、覆盖、涂改、拆除或者损坏燃气设施的安全警示标志的;

(四)未取得岗位证书,从事燃气安装、维修活动的。

第三十三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罚款:

(一)非燃气经营企业销售充有液化石油气钢瓶的;

(二)销售专门加热液化石油气钢瓶装置的;

(三)损坏公用燃气设施的;

(四)转供燃气的。

第三十四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的,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三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燃气经营企业用不合格的液化石油气钢瓶充装液化石油气的;

(二)燃气经营企业用液化石油气钢瓶相互转充液化石油气的;

(三)在燃气设施安全保护范围内,修建建筑物、构筑物的;

(四)在燃气设施安全保护范围内,堆放物料,倾倒、排放腐蚀性液体的;

(五)在燃气设施安全保护范围内,擅自挖沟渠、挖沙取土、打桩或者顶进作业的;

(六)在燃气设施安全保护范围内,从事爆破作业的。

第三十五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的,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拒不改正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燃气工程项目未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的;

(二)未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擅自经营燃气的;

(三)用液化石油气槽车直接向液化石油气钢瓶充装液化石油气的。

第三十六条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燃气管理的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由所在单位或者监察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章 附 则


第三十七条 本条例自2004年3月1日起施行。